規范應規定樣品經受振動的軸線數和相対位置。如果冇關規范未作規定,樣品應在三個互相 垂宜的軸上依次經受震動,而且軸向的選擇應選最可能暴露故障的方向。
基準點的控制信號應從各檢査點的信號導出.并用于單點或多點控制。
有關規范應在下列給出的步驟中選擇適用的試驗程序,附錄A給出了選擇的導則。通常,試驗步 驟是在同一個軸向上依次進行.然后在其他軸向上重夏進行。
對通常帶減振器工作的樣品需除去減振器進行試對吋,應規定特殊的措施。同樣的,對 通常帶包裝運輸的樣品需要除去包裝進行試驗時,也應規定特殊的措施。
有關規范有要求時,控制規定的振動振幅要限制振動系統的最大驅動力。有關規范應規定限制最大卵動力的方法。